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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如何考察?

作者:潍坊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4 08:38:5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和各专利代办处都设有受理窗口,专门承受专利申请文件。可是专利申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代办处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文件中没有申请书,或许申请书中专利申请的类别缺失或许显着错误;没有写明了申请人的名字或许名称及其地址。

(二)创造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阐明书和权力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短少阐明书、阐明书附图和权力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短少图片或许相片。

(三)申请文件没有运用中文打字或许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笔迹和线条难以辨认的,涂改严峻导致不能分辩其内容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阐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简单被擦去而且显着涂改的。

(四)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许居所原因,显着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历的。

(五)在中国内地没有常常居所或许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许外国其他安排作为一署名申请人,没有托付我国依法建立的专利署理安排的。

(六)在中国内地没有常常居所或许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许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许其他安排作为一署名申请人,没有托付我国依法建立的专利署理安排的。

(七)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递专利申请文件的。

(八)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许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递专利申请文件的。

(九)分案申请改变专利申请类别的。关于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代办处的检查员应当依据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确认收到日,收集数据并宣布不受理通知书。不受理通知书至少应当记载当事人名字或许名称、详细地址、不受理原因及不受理文档编号、加盖专利局受理处或许专利代办处印章,并有检查员署名及发文日期。不契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应存档备检。别的,在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代办处窗口直接递送的专利申请,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直接向当事人阐明原因,不予接收。

潍坊商标注册是一道严格的法律注册程序,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千万家,真正哪家代理公司更专业呢?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如何考察呢?都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应该具有哪些优势?

1、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具有商标局权威的资质认证,没有商标局备案授权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一定不可信,无资质的代理带来的只能是非常大的麻烦。

2、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具有经验丰富的商标注册顾问团队,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具有体系完备的商标注册顾问团队,异议答辩,驳回复审律师团队,海外商标注册国际部等。

3、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每年的商标注册成功率是考察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唯一标准。商标注册数量与商标注册成功的数量都是决定着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业务能力体现。

4、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每年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也是考察一家代理公司的标准,商标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答辩的时候都需要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来撰写文案案件分析,这个通过率也是注定着代理公司的专业水平。

商标公司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书件必须打印或者印刷,不能手写。

2、每一件商标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者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复合自然人申请潍坊商标注册的条件,对此,前文已经说明。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复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办理商标转移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让你应提交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煎饼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转移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转移到底,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其他书件。

潍坊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标志本身固有的特性,而是和标志本身、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感知都相关的一个概念。商标的显著性,又被称为“区别性”或“识别性”。

通俗地说,就是某一个标志具有的,当其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之后,可以让消费者将这一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同种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区分开来的特性。从上述描述中,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标志本身固有的特性,而是和标志本身、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感知都相关的一个概念。

一个标志的显著性,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可以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来自该标志本身,通常称之为“固有显著性”或者“内在显著性”。“内在显著性”是指标志本身的构成要素较为独特,或者是其构成要素并不独特,但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显得较为独特而带来的显著性。如“康佳”、“搜狐”、“舒肤佳”、“飘柔”、“苹果”电脑。第二,来自公众的感知。

通常称之为“外在显著性”或者“取得显著性”。是指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经过持续多年的使用,得到公众的认同,从而获得的显著性,又被称为“第二含义”。比如用丁牙膏的“两面针”标志。商标的显著性是可能丧失的。一个本来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也可以因使用不当而失去其显著性,即原本具有识别功能的商标不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能力,这种情况被称为显著性丧失或退化。显著性丧失的最常见情况,是一个商标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被公众认为是某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符号。

比如“优盘”商标最初就是朗科公司在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无论是同行经营业者还是消费者,都把“优盘”作为存储设备的通用名称使用,已经丧失了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后来,“优盘”这一注册商标因不再具有显著性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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